楚雄市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
一是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进行摸排,加大新标准的宣传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新标准购进和销售电动自行车。二是向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发放《关于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有关事项的通告》,告知经销商从2019年4月15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楚雄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三是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楚雄市公安局联合召集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召开“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约谈会”,进一步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