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昭通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活禽及野生动物销售市场监督管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通知》,对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会议精神;督促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开办者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管理,加强经营场所的日常消毒管理,防控病毒传播;对全市农(集)贸市场、各类经营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改食品安全安全隐患,坚决禁止非法来源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及防控常识,尽量避免接触活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不购买非法来源活禽,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发生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并通报当地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