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010340023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6-11 15:44 公文范围:公开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年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行〔2020〕49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文秘、人事、财务、党务、宣传、网络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建立文件化管理体系等管理工作。
3、业务部,负责样品的接收、登记、分发、退样及处理;负责产(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以及计量检定(校准)证书的审查、评价、发放和归档管理,对外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4、食品化学检验所,依法承担玉溪市辖区内的食品、化工、饲料、油品、化肥、日用化工产品、煤炭和香精香料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5、计量测试所,依法承担玉溪市辖区内加油机、长度、力学、化学、电学、医疗计量器具等项目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6、建材轻工检验所,依法承担玉溪市辖区内水泥、砖类、钢筋、管材等建筑材料和纸类、食品包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等轻工产品的检验工作。
7、特种设备检验所,依法承担玉溪市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器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应对玉溪经济持续下行的状况,提升自身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争取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支持,赢得政府和社会对中心的认可,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2.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一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熟悉行业标准,完成云南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云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云南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验收,更好地发挥省级中心支撑行政履职把关和加强技术服务的作用。二是完成产品质量检验领域CNAS认可。
3.加强科研能力提升。一是积极开展科技开发的调研工作。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走访交流,与中心检验检测工作实际相联系,以横向项目为重点,积极探索能够促进地方经济产业和中心发展要求的科技方向。二是强化与企业院校科研合作力度。加强与玉溪师范学院科研处联系,争取采取共建、资源互补等方式进行合作,共同参与、开发科技项目。
4.不断主动融入地方。根据玉溪本地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开展新项目检验和全项目检验工作。一是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与玉溪市土肥站、供排水有限公司开展检验合作,努力向监理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等领域拓展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业务。二是紧跟政府需求,主动争取“三湖”水质检验项目。根据政府需求,在前期取得地表水检验资质并完成设备采购的基础上,积极向玉溪市委市政府报告,争取承担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湖”水质检验,增强中心服务地方的能力。
5.强化内部管理,继续推行制度化的科学管理,加强财务管控,完善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6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9.15万元,变动原因为经营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7.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7.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68万元(本级财力538.4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39.2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85万元,主要原因为收费成本补偿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77.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39.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53万元,主要原因为收费成本补偿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50支出397.09万元,2080502支出0.86万元,2080505支出51.21万元,2101102支出26.56万元,2101102支出21.05万元,2101199支出2.32万元,2210201支出3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013899支出239.2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发展市场监督管理事业。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38.48万元,项目支出239.2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40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4.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65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下降原因为根据省财政通知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7.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3%。下降原因为根据省财政通知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预算项目为检验检测保障及能力提升经费,不是重点项目。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二0二0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