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310340025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8-29 20:06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咨询指导、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支撑市场监管执法。
2.进一步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拓宽消费投诉处理渠道。
3.开展12315效能评估评价,提高12315工作效能。
4.积极开展12315、12345双号并行对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5.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持续深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6.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原因是我单位以前年度并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统一核算,于2022年1月起独立核算并填报决算,截至目前尚未设立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我单位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706,47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9,575.60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00.00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06,475.60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99,575.60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6,900.00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前年度并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统一核算并填报决算,于2022年1月起独立核算,2021年度决算数为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706,475.60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298.60元,占总支出的92.22%;项目支出366,177.00元,占总支出的7.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06,475.60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40,298.60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366,177.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前年度并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统一核算并填报决算,于2022年1月起独立核算,2021年度决算数为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0,298.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63,141.54元,占基本支出的95.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157.06元,占基本支出的4.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17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培训费支出323,972.5元和差旅费42,204.5元。培训费具体用于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培训。2022年6月至9月在昆明、玉溪、曲靖、大理、昭通、楚雄等州市的ODR企业、县区局、监管所业务骨干,580余人参加了现场培训,此次培训共9期,紧扣消费维权工作主题,现场集中学习了ODR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ODR企业实际做法和操作性技巧、ODR企业就如何有效管理投诉及工作成效经验推广、企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充分认识ODR机制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实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和引导企业认真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助力实现消费纠纷快速解决和源头化解,为基层减负释压奠定坚实基础。差旅费主要用于报销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培训产生的差旅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9,575.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4,699,575.60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前年度并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统一核算并填报决算,于2022年1月起独立核算,2021年度决算数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3,46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2%。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日常办公开支、报销差旅费及举行相关培训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31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及离退休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6,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7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0.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前年度并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统一核算并填报决算,于2022年1月起独立核算,2021年度决算数为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前来调研产生接待1批次4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资产总额240,735.04元,其中,流动资产1,047.3元,固定资产239,68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73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687.74元。主要原因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1年及以前年度并入省局机关统一核算,2022年财务独立开展会计核算,无上年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因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于2022年财务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单位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022年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没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未进行单独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