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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咨询指导、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开展全省12315效能评估评价;

2.持续提升全国12315平台处理效率和投诉调解成功率;

3.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

4.结合投诉举报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智慧管理平台和软件;

5.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工作,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案件当事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已提交设立内设机构请示,编办尚未批复。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8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56万元,增长23.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25万元,增长23.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69万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末人员增加4人,相关人员经费于2023年度补发,故2023年收入较2022年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收到医保中心拨入职工体检费,2023年度未收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8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89万元,占总支出的94.10%;项目支出34.32万元,占总支出的5.9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56万元,增长23.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86万元,增长26.00%;项目支出减少2.30万元,下降6.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末人员增加4人,相关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于2023年度补发,故2023支出2022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2.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7%;办公费等公用经费34.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为投诉举报中心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经费,支出34.3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加强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促进业务能力提升,提高服务水平,在浙江大学举办2023 年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省局相关处室和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人员共计70人参加培训。办公设备购置主要用于给新招录职工配备办公设备。印刷费主要用于印刷投诉举报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宣传册。差旅费主要用于报销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产生的差旅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报销开展志愿者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1.25万元,增长23.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末人员增加4人,相关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于2023年度补发,故2023年支出较2022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日常办公开支、报销差旅费及举行相关培训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及离退休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精简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精简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的原因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资产总额1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12.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务用车: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