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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牌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管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省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公安厅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职责分工。①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③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并及时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5)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执法稽查处、登记注册处、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价格监督检查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新闻宣传处、科技和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狠抓重点领域整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殡葬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加油机计量作弊治理。二是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健全支持创新药和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编制“十五五”市场监管专项规划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行动,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纵深推进服务型执法。四是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持续推进放心消费行动,破解消费领域痛点问题,构建放心消费环境格局。五是深化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快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标准研制,推进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推进省地理标志运营中心建设,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六是整治损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开展民生领域执法“铁拳”“打假护牌”、网络市场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七是筑牢全链条“三品一特”安全防线,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药品安全全生命周期监管,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燃气器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气瓶和燃气压力管道监管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编制2025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4人,其中:行政编制247工勤人员编制3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9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300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3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财务总收入324,015,107.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069,107.9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46,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300,498.36元,下降0.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883,498.36元,下降0.27%,其他收入减少417,000.00元,下降30.5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所属单位云南省纤维检验局于2024年9月撤销,相关人员划转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数增多,2025年度经费预算较2024年度有所增加;二是知识产权、省标化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等项目减少;三由于加快预算执行,2024年末结转2025年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四是其他收入中知识产权代办处补贴款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增减相抵后2025年财务总收入2024年减少1,300,498.3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323,069,107.93元,其中本年收入293,700,559.64元,上年结转收入29,368,548.2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3,700,559.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3,498.36元,下降0.27%中:本年收入增加2,529,768.17元,增长0.87%;上年结转收入减少3,413,266.53元,下降10.41%。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所属单位云南省纤维检验局于2024年9月撤销,相关人员划转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数增多,2025年度经费预算较2024年度有所增加;二是知识产权、省标化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等项目减少;三由于加快预算执行,2024年末结转2025年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增减相抵后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24年减少883,498.3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预算总支出324,015,107.9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3,069,107.93元,其中:基本支出75,806,277.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0,686.37元,增长3.7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原所属单位云南省纤维检验局于2024年9月撤销,相关人员划转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数增多,2025年度基本支出预算较2024年度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47,262,830.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34,184.73元,下降1.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知识产权、省标化院履职运转及事业发展、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等项目减少二是由于加快预算执行,2024年末结转2025年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海关事务海关监管3,900,000.00元,主要用于海关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1,087,6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规划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国际合作与交流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宏观管理16,122,973.75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服务与专利转化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236,8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6,872,855.63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2,8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经费和省委组织部牵头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机关服务5,219,388.0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用人员、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经营主体管理31,571,841.80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6,450,380.00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等市场秩序执法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33,367,743.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34,719,700.00元,主要用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21,885,500.00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75,284,889.54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38,918.00元,主要用于省市场监管局劳务费等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食品执法办案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159,767.10元,主要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培训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4,8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2,509.6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求职和创业补贴41,90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扶持创业服务补助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服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49.33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24,043.98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52,931.0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84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0,946,3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6,6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22,417.0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0,000.00 主要用于食品抽检对下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52,853,700.00 主要用于科研项目补助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3个,采购预算总额118,338,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6,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892,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0元,下降4.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7.69%,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1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精简和压缩了局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5次,共计接待153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局机关公务接待预算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省本级)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48个,其中:产出指标共有44个,包括数量指标38个、质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3个;效益指标共有3个,均为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为1个,为服务对象满意度。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查监测完成数量≥44000批次;农产品抽检监测完成数量≥13435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1285件;粮食产品抽检监测和扦样完成数量≥1600批次;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1500批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数量≥500批次;食品检查员队伍骨干培训人数≥220人次;打击涉食品案件办理数量≥600件;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完成率100%;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次;全省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广完成率100%;食品相关产品抽检监测完成数量≥1420批次;全省食品安全状况综合分析报告完成数量≥4份;完成进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评估风险分析报告≥9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培训人数≥1130人次;制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拍摄宣传片≥3条;食品安全中毒防控协作小组工作任务完成率100%;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小组工作任务完成率100%;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小组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680人次;盐检设备购置数量≥3台;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完成数量≥20家;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风险分析报告≥1份;完成食源性疾病中毒救治基层能力提升培训≥310人次;食品安全宣传画册印制数量≥60万份;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制定云南省米线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份;完成咖啡食品安全风险及标准体系建设≥1份;编制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评估和食品安全“十五五”规划报告≥2份;印制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26万套;制定集中用餐单位食材运输和验收标准≥2个;开展云南省反餐饮浪费线上问卷调查≥1次;全省食品安全随机检查工作完成率100%;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技术规范≥6个;完成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技术帮扶≥50家;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2次;购买食品安全数据中心存储阵列扩容设备≥96块;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野生菌中毒保险赔付率100%;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全省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野生菌中毒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3.满意度指标

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情况≥85%。

(二)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专项经费(省对下)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11个,其中:产出指标共有8个,包括数量指标5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2个;效益指标共有2个,均为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为1个。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量≥1000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数量≥10718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4121件;粮食安全抽检监测及调查测报≥1992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数量≥34800批次;

2)质量指标: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

3)时效指标:州市抽检任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内;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按时完成处置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全省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情况≥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35,079.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1,034.36元,增长15.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原所属单位云南省纤维检验局于2024年9月撤销,相关人员划转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数增多,2025年度公用经费预算较2024年度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资产总额664,537,746.37元,其中,流动资产40,972,361.29元,固定资产114,917,94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0,643,902.67元,无形资产88,003,534.1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05,115.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920,826.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770平方米,账面原值21,845,204.7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29项,账面原值1,636,975.8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80.00元;资产使用收入677,666.71元,其中出租资产1624.4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77,666.71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预算06表公开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