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340036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9-02 19:45 公文范围:公开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任务: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质量提升
(一)充分发挥质检技术优势,着力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以“一廊两馆”(质检文化走廊、地方特色产品茶叶、咖啡宣传展馆)为依托,多角度展示中心开展质量强市的工作经验、亮点和成果,不断刷新服务质量提升的效能。
(二)抓住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国际认可日”“实验室开放日”“保山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等有利时机,营造抓质量的社会氛围,形成质量提升的强大推力。
(四)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特检资质核准复评审,提升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提高服务客户能力。
(五)全面开展从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全力守护质量安全
(一)全力守护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1.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化肥、水泥、建筑用砌墙砖、混凝土电杆、混凝土砌墙砖、烧结普通砖、乳制品、食糖等各类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为行政部门加大产品行政执法力度提供重要技术依据。
2.继续为粮食加工制品、饮料、茶叶、食糖、酒类等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发证检验服务。
(二)全力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1.扎实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严防特种设备重大影响事件和事故发生。
2. 持续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联动的长效机制。
3. 继续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以在用的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检验重点,加强对“五网”建设特种设备的检验,并探索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不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
(三)全力提升民生计量保障水平
1.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建设,依托“保山民生计量检定中心”的建成,围绕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等大力拓展检定项目,提升保山民生计量工作硬实力。
2.认真做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参加省局及临近地州组织的计量比对工作。
3.积极配合做好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抽查工作;全面提升医疗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加强重点工程计量服务工作;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展跨境服务输出。
三、倾力推动质量发展
(一)积极参与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着力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积极申报咖啡等保山地方特色产品科研项目,逐步提升质检科技服务工作的能力,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
四、扎实做好质量革新
(一)认真落实“放管服”,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规定,应减免的收费一律减免,该停征的收费一律停征,坚决杜绝乱收费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探索建立“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新检验检测大楼的投入使用为契机,打造质量服务综合体。
(三)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四)积极顺应改革大势,大力推行企业化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与各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各级政府的业务合作,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检测市场占有份额。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一)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思想保障。
(二)抓好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抓好作风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五)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省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与当地相关部门一起开展扶贫工作。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质检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七)抓好网络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检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讲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八)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做好内控报告,提高财务工作能力。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提高财务核算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的控制、执行力度。加强收费监督,确保应收尽收,资金安全。
(九)做好新大楼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内设三所三室二部一校,即计量检定测试所、产品质量检验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质量控制室、综合业务室、办公室、财务部、科研开发发展部、培训学校。核定编制数45人,2018年末实有事业人员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合同制46人,共计87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总收入438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3.37万元,占总收入的69%;经营收入1315.31万元,占总收入的30%;其他收入65.2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5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项目支出2726.29万元,占总支出的61%;经营支出1315.32万元,占总支出的29%。
1.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3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2.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
2.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6.29万元。
1).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679.39万元,其中:标准化管理245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434.39万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万元。
3).农林水支出-林业检疫检测10.42万元。
4).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2.06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2.51万元。
6).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6%,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1.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323.82万元,标准化管理245万,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279万元。
2.医疗保障42.58万元
3.住房公积金28.8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2万元。
5. 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预算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3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8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接待人次390人。主要用于开展产品质量、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4.44万元,固定资产3686.31万元,在建工程7145.08万元,无形资产19.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0.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0.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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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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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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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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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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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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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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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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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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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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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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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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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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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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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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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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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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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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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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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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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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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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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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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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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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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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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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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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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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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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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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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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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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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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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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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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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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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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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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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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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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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共执行政府采购2429.38万元,工程2429.3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由于单位项目未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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