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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政府依法设置的集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定检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对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和校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规范市场经济,以确保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当地政府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管理、执法打假提供技术保障。 为社会个人及组织提供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方面技术和咨询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各处室的工作指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红河州产业建设的要求,全面按照《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红河、服务地方、支撑监管、全面履职,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18全年,红河中心检验检测业务总收入为2054.4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828.72万元,经营性收入1225.72万元。红河中心严格执行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减免政策,特种设备检验优惠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355.17万元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免费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488.51万元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843.68万元。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质检所全年完成产品质量检验4105个批次,确保了红河产品质量检测市场占有率;计量所面对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台件数持续增大的压力,全年及时高效的完成计量器具检校39143台件,圆满完成强检任务;特检所努力克服各方面的困难,确保报检特种设备的按期完成,全年完成15899台(套)的特种设备检验和21772米的压力管道检验。

5月红河中心通过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的初次现场评审,涉及食品检测181项参数和(酸度计、钢卷尺、验光镜片顶焦度)3项校准项目顺利通过确认授权。CNAS认可资质取得标志着红河中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达到国家认可水平,检测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检测方法、检测人员能力等技术能力方面均满足CNAS认可要求,为红河中心拓展业务、提升信誉度和权威性,打造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品牌,更好地适应市场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红河中心计量测试所顺利通过36项计量标准到期复查考核及完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复查考核。两次考核通过了79项计量标准133个检定项目、161个校准参数和一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长度、重量、体积)检验资质,考核后红河中心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水平位于全省前列。同年8月红河中心质检所顺利通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的现场考核,被评为II类检测机构,此次考核既是对中心作为技术机构检验质量的考评,也是为日后政府购买服务提供重要参考和坚强技术保障。2018年全年质检所计划完成包括微生物、葡萄酒、植物油、有机肥、大米、普洱茶、成品油能力验证9项,共计16个参数,结果满意。计量所完成常用玻璃量具校准能力验证,也取得了满意的结果。能力验证的满意成绩不仅反映红河中心的检测数据准确可信,也是检测技术人员“工匠精神”具体表现。特检所共计派出18人次参加取证培训,共取得起重机检验员、锅炉检验员证、场车检验员证、二级无损检测员证、安全阀作业人员及水质检测员共计11本证;计量所全年派4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外部培训和资格考试,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2名,二级注册计量师6名;质检所派出12人次参加食品、轻工建材、实验室管理培训,8人取得了实验室认可内审员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资格证书,1人通过了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2018年,质检所共完成了纤维水泥波瓦、复合(混)肥料过磷酸钙、水泥、车用汽油等127个批次州监督抽查任务和卫生巾、护垫、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学生作业本等56个批次产品风险预警监测任务。计量测试所开展辖区内的食品级工业产品等十余种生产企业自包装商品以及当地产业地方特色的定量包装商品4366个批次的净含量监督检查以及辖区内70家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626台件医用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决算的单位共有1个,单位是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末人员编制66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员53人,比2017年减少5人,原因是2018年退休5人。

退休人员32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总收入235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5.18万元,占总收入的47.81%;经营收入1225.72万元占总收入的52.07%;其他收入2.89万元,占总收入的0.12%;年收入实际数比预算数增加了599.06万元,增幅34.13%,2017年增加306.6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总支出185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98元,占总支出的31.25%,项目支出595.23万元占总支出的32.12%;经营支出678.77万元,占总支出的36.63%。2017年增加150.9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检验检定工作以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23万元。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完成产品质量检验4105个批次,计量器具检校39143台件,圆满完成强检任务;完成15899台(套)的特种设备检验和21772米的压力管道检验。完成了纤维水泥波瓦、复合(混)肥料过磷酸钙、水泥、车用汽油等127个批次州监督抽查任务和卫生巾、护垫、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学生作业本等56个批次产品风险预警监测任务。开展辖区内的食品级工业产品等十余种生产企业自包装商品以及当地产业地方特色的定量包装商品4366个批次的净含量监督检查以及辖区内70家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626台件医用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弥补人员经费不足295.80万元保证各项检定、检验工作顺利完成产生的成本性支出,如专用材料、试剂耗材、外出检验检定差旅费、检验检定人员培训费、设备维护费等299.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9%。与上年对比减少53.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312.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培训费等日常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6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1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保款。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2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71%,主要用于支付设备维护保养,专用材料、设备送检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0.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2.78万元,下降6.3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万元,下降53.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57万元,占94.19%;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占5.8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7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内计量器具现场检定、特种设备现场检验工作、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8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8万元。共接待来访人员21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中心各类检查、考核、评审、资质认定、业务往来、交流学习等单位和部门之间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资产总额9066.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8.29万元,固定资产7893.72万元,无形资产34.6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1.1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8.66万元,2018年处置报废黄标车4辆,价值98.6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37.04

1008.67

7893.72

2245.69

322.8

239.6

5085.63

 

 

34.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红河中心2018年决算公示表格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