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340023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9-02 18:55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建材院)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管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主要职能是为保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对水泥、水泥制品、墙体屋面及装饰装修材料、建筑陶瓷、非金属矿及制品、耐火与绝热材料、化学建材等建材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及技术开发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省建材院2018年开展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1、全年开展委托检验、对比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等检验工作;2、开展工作期间,进行设备维护,基础设施的维护,量值溯源等保障工作;3、2018年3月-10月派人参加技术培训,包括化学分析检验人员、化学建材检验人员、水泥企业标准化验室评审员、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实验室内审员、质量负责人等;4、2018年4月,申报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并创建成功;5、2018年9月,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认证现场审核;6、2018年9月,主要起草编制的《锰(矿)渣化学分析方法》团体标准,举行了标准发布仪式,并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7、2018年11月,在“弘朝科技杯”全国第十六次水泥化学分析大对比中,荣获“特等奖”;8、2018年12月,荣获中国水泥协会“中国水泥行业科技标准创新贡献奖”;9、2018年1月-2018年12月,认真组织参加上级单位的会议、技术交流会议、学术研讨会等;10、全年参加国家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技术能力保障与提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建材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建材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社保局发放,财政只拨给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建材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04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07万元,占总收入的29.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711.37万元,占总收入的68.39%;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76万元,占总收入的2.19%。与上年收入合计771.43万元对比增加了268.77万元,增长了34.8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国家质监总局拨款)增加;经营收入(业务范围扩大及质监总局、省质监局监督抽查项目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作为经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建材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66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07万元,占总支出的46.19%;项目支出87.43万元,占总支出的1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69.09万元,占总支出的40.62%。与上年支出674.6万元,减少12万元,减少了1.7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2018年国家质监总局拨款)及经营收入(质监总局、省质监局监督抽查项目经费)经费入账晚未支付完,其他收入结转下年使用,经营收入结余结转基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省建材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07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295.76万元对比增加3.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调标及随职工工资的增长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也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省建材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3万元(2017年结转资金)。与上年支出271.54万元对比下降了67.80%,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停征,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是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建材产品业务工作,支出明细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建材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3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7.24万,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5%;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建材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5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6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杜绝一切不必要的接待开支所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76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数12.29万元,减少0.53万元,下降4.31%。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及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度省建材质检院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到各州、市企业现场检验产品,及到企业监督抽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
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建材院资产总额304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5.92万元,固定资产2355.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万元,无形资产48.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0.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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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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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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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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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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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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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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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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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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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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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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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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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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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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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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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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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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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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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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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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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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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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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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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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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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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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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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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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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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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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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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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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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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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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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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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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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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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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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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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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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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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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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由于我单位省建材院项目未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故本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8决算(公开表格)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