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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2020年第7号消费提示——中秋、国庆两节消费提示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2020年第7号消费提示


中秋、国庆两节消费提示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月饼按需选购。倡议广大消费者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好习惯,按需理性购买月饼。购买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市场经营主体及信誉良好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购买。所购月饼要选择市场认可度高、标识规范齐全、包装完整无损的产品。根据身体状况健康食用,避免过量食用引起不适。对于一次食用不完的月饼,应按储藏条件正确储存,防止食用变质的月饼。

二、旅行确保平安。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我省周边国家疫情快速发展,建议消费者做好出游防护。出行前,消费者可以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对“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进行预订,主动配合景区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参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自驾出游前认真检查车况,关注实时路况信息,根据行程准备好食物、水、口罩、消毒湿巾或酒精棉片等用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到绿色文明出游。

三、增强防控意识。实时关注国内外疫情风险等级,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等级疫情地区,多选择室外景点游览。自觉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配合查绿码、测体温、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等防控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隔位乘坐并开窗通风,入住宾馆、酒店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游览、参观时做到有序、分散、不聚集,与他人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

四、绿色节约用餐。避免“舌尖上的浪费”,增强节约意识,爱惜食物,拒绝野味,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等陋习。坚持营养均衡、适量饮食的健康理念,尽量避免剩饭剩菜,剩余食物装入餐具置于0-6℃冷藏室,存放时间以不隔餐为宜,食用前彻底加热。外出用餐理性消费,按需科学点餐,主动打包剩余饭菜,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争做绿色节约餐饮消费的参与者。

五、不食用毒性中药材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消费者要摈弃食用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不科学做法,坚决不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自觉抵制和劝阻聚众邀约食用毒性中药材及制品的陋习。

双节”期间,消费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等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当地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