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0590018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2-10 08:58 公文范围:公开
2024年云南省食品用洗涤剂等食品相关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用洗涤剂、烹饪食品用家用电器和商用食品加工电热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以及食品过度包装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食品用洗涤剂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主要有手洗餐具洗涤剂和其他食品用洗涤剂,主要检验依据为GB/T 9985-2000《手洗餐具洗涤剂》、GB/T 9985-2022《手洗餐具用洗涤剂》和GB 1493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等,检验项目主要有: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有效物含量、pH、去污力、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抽样区域覆盖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等12个州、市,在24家生产和35家销售企业抽取105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105批次样品中,103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总有效物含量、去污力。
(二)烹饪食品用家用电器和商用食品加工电热设备
烹饪食品用家用电器和商用食品加工电热设备是指以电作为加热能源的家用和商业用食品加工或饮食加工器具。主要包括:电压力锅、电饭锅、电热水壶、电炒锅、空气炸锅等。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为: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主要检验项目有: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瞬态过电压、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抽样区域覆盖昆明市、红河州、大理州等8个州、市,在59家销售企业共抽取172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172批次样品中,164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输入功率或电流、接地措施、接地电阻。
(三)食品过度包装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为月饼和茶叶食品包装,检验依据为: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2号修改单),主要检验项目有: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抽样区域覆盖昆明市、文山州、楚雄州等15个州、市,在50家销售企业抽取80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80批次样品中,62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省局按照“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要求开展工作,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即交由受检单位辖区监管部门处置。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要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4年云南省食品用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