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0590015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2026-04-0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4-07 17:37 公文范围:公开
2025年云南省食品接触用纸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5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接触用纸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食品接触用纸包装是指用于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包装等。本次抽查的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包括:食品包装纸、茶叶包装用棉纸、食品包装用淋膜纸和纸板、特定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主要检验项目有:定量偏差/定量、耐破指数、感官要求、荧光性物质、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铅、砷、甲醛、总迁移量、微生物限量、产品标识信息等。抽样区域覆盖了昆明、昭通、曲靖等7个州(市),在34家生产、销售单位抽查45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3-氯-1,2-丙二醇、定量偏差和产品标识信息。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生产,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关,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重视产品的出厂检验,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销售市场。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5年云南省食品接触用纸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