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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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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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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太阳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月至2020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抽查产品情况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是一种技术成熟、应用广泛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因其节能环保性能显著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认可,而云南省是国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起步最早、产业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是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集热性能是影响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使用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热生活热水可以节约常规能源60%以上,对于节约家庭用电、天然气等常规能源,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抽样情况

本次抽查,是按照“双随机”工作原则,对昆明、保山、大理、楚雄、玉溪等地区的22家生产企业的22个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进行抽查,同时对上述地区的20家生产企业的22个批次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进行抽查。

(三)检验依据及主要检验项目

1.检验依据主要有: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7049-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等。

2.检验项目主要有: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外观(其他标志)、贮热水箱、安全装置、耐压、热性能、水质、过热保护、空晒、外热冲击、淋雨、内热冲击、防倒流、耐冻、支架强度和刚度、盐雾试验(72h)、耐撞击共16项。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材料、空晒性能参数、闷晒太阳辐照量、平均热损系数、真空性能、耐热冲击、耐压、抗机械冲击、外观与尺寸共9项。

二、抽查基本情况

(一)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次抽查,共抽查了昆明、保山、大理、楚雄、玉溪5个州市22家生产企业的22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22家企业中,18家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81.82%。抽查的22批次样品中,18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18%

(二)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抽查了昆明、保山、大理、楚雄、玉溪5个州市20家生产企业的22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20家企业中,18家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0.00%。抽查的22批次样品中,20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09%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查,被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均抽取自生产领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热性能(平均热损因数)等;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材料(涂层的太阳吸收比)、闷晒太阳辐照量等。具体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3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样品的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项目不合格,其偏差均大于标准规定的“开口式贮热水箱的容水量标称显示值与测量值的偏差应在±5%以内”。

贮热水箱是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核心部件之一,决定了整个热水系统的有效用水量、用水温度、保温性能、舒适度等能力。导致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部分企业技术能力有限,对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的理解贯彻不到位,对产品实际容水量计算和测试方法有误解,水箱出热水口和排气口位置不佳,最终导致标称容水量与实际容水量偏差过大;二是部分企业涉嫌误导、欺瞒消费者,故意将小容水量的贮热水箱产品标称为大容水量产品,以节约成本的方式求得更大利润。

(二)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3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样品的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项目不合格,其值均小于标准规定的“日有用得热量q17≥7.7MJ/m2(紧凑式)”。

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是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关键检验项目之一,决定了整个热水系统的集热性能和温升能力。导致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部分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所生产的产品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或不重视出厂检验;二是部分企业热水系统产品的制作工艺水平较差,仍停留在老式手工作坊生产阶段,导致产品整体质量偏差较大;三是部分企业采购的真空管来源不明、价格偏低、无检测手段、质量低下;四是技术原因,例如部分样品的容水量与采光面积的配比不合适等。

(三)热性能(平均热损因数)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1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样品的热性能(平均热损因数)项目不合格,其值大于标准规定的“平均热损因数USL≤16W/(m3K)(紧凑式)”。

热性能(平均热损因数)也是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关键检验项目之一,决定了整个热水系统的保温性能。导致热性能(平均热损因数)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其水箱聚氨酯发泡工艺不成熟,检测手段缺失,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等。

(四)材料(涂层的太阳吸收比)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批次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样品的材料(涂层的太阳吸收比)项目不合格,其值均小于标准规定的“涂层的太阳吸收比α≥0.86”。

材料(涂层的太阳吸收比)是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的关键检验项目之一,决定了真空管整体的集热性能。导致材料(涂层的太阳吸收比)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选择性吸收涂层镀膜工艺不成熟,存在节约成本、缩短镀膜时间等因素,也存在镀膜原料自身质量和输入浓度等技术问题影响;二是相关真空管生产企业缺乏自身的检测和监测能力,对其不同批次的产品缺乏质量监控能力和自我修正调整能力;三是由于目前市场不景气,竞争激烈,部分厂家为片面追求利润,采购价格低、质量差的真空管。

(五)闷晒太阳辐照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批次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样品的闷晒太阳辐照量项目不合格,其值均大于标准规定的“闷晒太阳辐照量H≤4.7MJ/m2Φ58mm管)”。

闷晒太阳辐照量也是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的关键检验项目之一,与涂层的太阳吸收比作用相同,体现了真空管整体的集热性能。导致闷晒太阳辐照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与上述材料(涂层的太阳吸收比)不合格的原因相同。

另外,本次抽查,有1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样品的标签判定不合格,即“外观(其他标志)”不合格,应引起所有生产企业重视。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省局。同时将查处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销售,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19年云南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xls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