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41061000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9-05 14:41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函〔2024〕108号
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599号建议的答复
段亭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整治外卖商家卫生安全的建议》(第059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外卖商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坚持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基本遵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聚焦餐饮服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分别于2020年、2022年开展了“净餐馆”“食安心”2个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又针对餐饮外卖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问题,先后印发了《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外卖商家营销防止餐饮浪费工作方案》,在全省持续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外卖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2024年5月29日,我们在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中心与您就如何加强外卖商家卫生安全监管进行面商,并对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建议外卖平台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加强人工审核巡查,改抽检为必检,对于入驻商家一律上门实地核查,一旦发现商户位置与登记不符、经营环境不佳的情况,坚决拒绝其进驻平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关于建议有关部门应落实监管职责,对于平台报告的违规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商家依法查处,对于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从而倒逼平台扮演好把门人角色。三是关于建议各地食品安全、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起手来,形成动态监管合力整治,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就这一特定领域开展更为广泛的执法与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外卖食品安全卫生,助力新业态长期健康发展。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外卖行业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网络外卖服务迎合了广大消费群体高效、便捷的生活需求,逐渐改变了人民的消费生活习惯,其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够严格等一些问题。为此,我们突出以严格经营许可管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加工过程控制和原料采购管理、示范引领和智慧监管等5个方面的集中整治。共检查摸排餐饮服务提供者17.8万家次,网络抓取采集网络订餐单位评论信息136.78余万条,督促整改问题29422条,餐饮环节查处违法案件1065件。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外卖平台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加强人工审核巡查,改抽检为必检,对于入驻商家一律上门实地核查,一旦发现商户位置与登记不符、经营环境不佳的情况,坚决拒绝其进驻平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进一步规范餐饮外卖食品许可准入行为。严格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开展搬家式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对餐饮服务经营主体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餐行为不规范,加工制作场所脏乱差,经营地址与登记不相符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二)关于有关部门应落实监管职责,对于平台报告的违规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商家依法查处,对于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从而倒逼平台扮演好把门人角色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督促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现场核查,把好入口关,不得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并要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的,不得降低标准进行备案管理,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日常检查,构建严格的餐饮企业入网管控机制。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鼓励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持续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入网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缺失、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食品原料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装材料等采购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
(三)关于各地食品安全、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起手来,形成动态监管合力整治,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就这一特定领域开展更为广泛的执法与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外卖食品安全卫生,助力新业态长期健康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加强与商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采取综合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一系列监管举措,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压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以及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审查义务、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登记制度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置,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单位许可证真实、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质同标、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强化专项整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以及投诉举报较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持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外卖商家营销防止餐饮浪费工作专项整治”。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外卖平台的双向沟通机制,督促外卖平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相关资质证明,加强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开展“你点我检”等活动,通过社会监督,倒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与行业协会、学会的协作联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形成外卖商家食品安全多元共治格局,推动新业态长期健康发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