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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02号提案的答复

 

 

 

 

监函2024112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

第十三届二次会议0102号提案的答复

 

经济委员会

提出的《关于制造企业产品出国产品标准必须先行的提案》(0102交我们办理经综合省商务厅提交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在认真学习委员提案内容的同时,积极与会办单位沟通对接,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及时与委员进行沟通,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答复意见,保障提案答复意见科学合理。

二、关于对提案内容逐条答复

(一)关于“搭建与相关国政府部门的沟通桥梁,了解相关国对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的需求,搭建与中国标准归口技术单位和我省制造企业的交流平台,让相关国产品采购商或部门、企业通过标准交流充分了解中国标准的先进性或可执行性,从内心愿意接受和采纳中国标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合作共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研究基地依托云南特色资源和特殊区位优势,借助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人才、科研、创新、资源、影响力等方面优势,20237月,市场监管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式签订《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共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研究基地合作协议》建立地方标准化科研机构与国家级标准化科研机构的长效合作共建机制,全面提升云南标准化事业“硬实力”和“软实力”,助力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不断丰富和完善国家标准化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标准化治理能力按照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原则方法,到2025年,将云南研究基地打造成我国一流的融合开放的标准化研究平台、高效权威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通畅协调的标准化科技服务孵化平台、快速便捷的标准化科技转化平台、高端集聚的标准化人才交流平台;到2030年,努力把云南研究基地打造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实施的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不断推动南亚东南亚国家实现标准“软联通”,为我国及南亚东南亚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权威标准信息和技术支撑服务。开展以澜湄区域国家为基础,辐射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跟踪研究和预警服务,帮助和引导重点领域企业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推进中国标南亚东南亚国家多语种版本研制,促进中国标准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标准转化,提高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水平。促进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推动建立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合作服务机制。加强产学研用联动,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外投资、技术输出和援建项目中推广应用中国标准,推动云南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或南亚东南亚国家标准,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共建一批海外标准化示范项目,加速中国标准方案海外落地,助力我国产品、工程、项目、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

2.加强RCEP规则研究,编制《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刊》加强RCEP规则“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开展澜湄区域为主的各缔约国的标准化机构、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流程、标准体系构成,认证认可管理机构、认证认可制度、流程、标志等现状研究,以相关研究成果为基础编制了《RCEP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刊》,发行主要对象为全省各进出口企业,涉及烟草、花卉、茶、机电、化肥等我省进出口各行业,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关注、研究观点、一带一路·专题WTO/TBT新闻快讯、知识简介、WTO/TBT通报等为云南进出口及贸易投资企业利用好RCEP规则开展投资贸易提供指导。

3.积极推动电线电缆标准体系构建为发挥标准在我省电线电缆产业走向澜湄区域国家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破解阻碍电线电缆产业出口贸易、投资的标准鸿沟问题,联合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电线电缆龙头企业,召开实施标准化行动推动电线电缆产业走向澜湄区域工作启动会,开展澜湄区域电线电缆标准互联互通路径研究和澜湄电线电缆标准体系构建工作,打造澜湄标准体系建设的试点和样板推动电线电缆产业走向澜湄区域国家。《澜湄区域电线电缆标准互联互通路径研究》项目获批立项。

(二)关由省政府成立专门标准化部门,牵头推进中国标准在相关国的进程并积极参与相关国举办的标准化活动,从而获得更多的发言权与话语权,为中国的制造企业扫除障碍”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机构改革方案,省市场监管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2.统筹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分析当前国际形势和技贸措施的特点,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及时、权威、全面、便捷、免费的技贸信息,为外贸发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指导和思路。依托云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紧紧围绕电线电缆行业的迫切需求,正在开展电线电缆标准互联互通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目标国市场准入标准体系研究、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信息库构建、标准翻译、主要技术指标比对、分析,并进行成果推广应用等。

3.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积极参与澜湄合作、云南—老挝北部、云南—曼德勒、中国—南亚合作论坛、滇缅合作论坛等多双边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积极组织我省外贸企业参加商务部在广交会举办的外贸产品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座谈会,推动我省外贸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向商务部申报商务领域行业标准。

4.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示范初见成效4云南省道地药材标准纳入老挝国家标准体系实现中国老挝标准互认省市场监管局2023启动了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项目《云南道地药材面向老挝标准“走出去”示范研究与标准化交流合作》项目承担单位围绕中国老挝道地药材贸易中标准化需求开展调研,聚焦中国标准在老挝的转化及应用,探索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的互认方法,选择中国老挝贸易中迫切需要的云南道地药材标准进行英文、老挝文翻译,依据ISO/IEC导则,老挝农林部等同采用《滇黄精种子和种苗分级》等4云南省地方标准,并经老挝农林部负责人正式签字盖章生效,纳入老挝国家标准体系填补了云南道地药材标准与老挝互认空白,将为老挝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提高和稳定中药材品质促进标准互联互通、助推中国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

中老建材领域标准化合作取得关键进展支持云南省建投集团在老挝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并正式投入运营该中心与老挝科技部合作在老挝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为所有在老挝境内按中国标准投建项目提供检测服务。根据我国工程质量管控经验研究起草的老挝《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检测条例》已于2020年正式发布实施。

以中国标准为主导的澜湄区域电力交换平台初步建立南方电网云南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务院授权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中方执行单实施主体,与越南、老挝、缅甸初步建立澜湄区域电力交换平台。采用中国技术标准的老挝230千伏北部电网项目是老挝第一个电网项目,在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被评为惠民生类最佳实践案例之一。

中老铁路、万万高速建设实现中国标准全线采用按中国国铁Ⅰ级标准建设的中老铁路成为首条全线采用中国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使用中国装备并与中国铁路网直接连通的国际铁路。由老挝政府和云南建投集团合资,以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老挝首都万象至万荣高速公路(万万高速)于2020年建成通车,是亚洲公路网AH12和昆曼国际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全线设计、施工均采用中国标准。由于中方取得了特许经营权协议,后期在道路运营过程中可持续推动相关中国标准在老挝的实施应用。

光伏产业海外研发和标准转化协同推进云南师范大学依托在老挝建成的“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联合实验室”和“昆明—万象科技创新中心”,与老挝科技部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科技合作与创新,并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与老挝方合作策划4项技术标准与规范,建成20余个可再生能源集中示范区,促进中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成果在老挝推广应用。

中国橡胶标准海外应用不断推进支持云南省热带作物学会制定团体标准《橡胶园资源质量调查评价技术规程》,目前该标准已支撑云南省农垦集团完成缅甸、老挝境内30万亩橡胶园的质量调查工作,在老挝北部四省按照中国标准种植橡胶近13万亩。国家橡胶及乳胶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持制修订的首项国际标准ISO 4645:2022《橡胶与橡胶制品 防老剂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正式发布实施。

(三)关“制定国际标准化战略和奖励制度,确定我省行业重点优势产业或企业,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参与其中,特别是我省的优势产业,协助企业抢占标准的制高点”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6月出台《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最高补助50万元;主导制定省级地方标准的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2.省商务厅出台《云南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推广运用一批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用好“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及省商务厅驻外代表处,加强第三国的技术性贸易、商品准入及投资准入等措施信息收集发布、影响调查和风险预警。促进国内国际检验认证衔接,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和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持续推行“电子证书”、检验检疫无缝对接等改革措施。持续优化完善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加强口岸管理部门监管协同。推动实施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企业对其产品满足“三同”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推动“三同”认证结果采信。支持企业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

3.开展标准数据分析和标准技术服务。以电线电缆出口贸易目标国市场需求为导向,梳理电线电缆产业主要产品国际、国内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建设我省标准体系信息库,对相关标准进行分析对比,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标准阅览等标准信息服务探索开展标准外文版翻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将电线电缆中国标准翻译成英文版以及小语种语言版,为云南省电线电缆企业在澜湄区域投资贸易提供技术支撑。

(四)关于成立由云南省标准研究院、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会和相关出口企业参与的云南产品出口标准咨询机构,为云南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标准咨询,实现标准资源共享”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推进澜湄区域标准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为促进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国家标准互联互通为昆明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标准技术支撑昆明市拟组建澜湄区域标准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为在澜湄区域开展标准互联互通工作提供战略决策咨询意见。目前,已完成专家征集入库等工作,工作机制建立后正式组建

2.建立澜湄区域电线电缆标准合作联盟机制。推动成立以政府为引导,龙头企业为主体,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电线电缆标准合作联盟(办公室设在云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共同开展电线电缆标准体系建设,为云南电工产品特别是电线电缆出口企业提供标准咨询实现标准资源共享。

(五)关于“省市政府加大对一带一路’及澜湄流域’出口产品的标准立项、小语种翻译、宣贯等标准化工作给予财政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推动RCEP标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我国及南亚东南亚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权威标准信息和技术支撑服务澜沧江湄公河区域标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RCEP标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2310月正式上线。该平台主要面向澜湄区域以及RCEP缔约国提供标准信息共享服务,包含5大功能模块:一是介绍澜湄区域以及RCEP缔约国家标准化政策、管理机制和新闻动态;二是提供各国标准题录多语言查询及国外标准信息服务;三是建成澜湄区域各国农产品标准指标共享数据库,为企业产品指标与出口目标国要求提供快速比对,检查是否达到入境要求;四是建立澜湄区域各品类大宗农产品流通现行标准体系,方便用户以产品为导向更精准、高效找到适用标准;五是建立世贸组织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线上通报、预警机制。平台后台数据库现已收录我国标准题录33.3万项、全文20.1万项,国际及国外标准题录108.1万项、全文15.3万项,其中澜湄区域国家标准题录共1.6万条、文本1.3万条将为政府管理机构、进出口贸易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最有效、权威的标准信息一站式服务。

2.出台《2024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一批)》。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品牌实力,对企业开展国际管理系统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大力培育本土企业获得AEO高级认证,对首次获得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支持。

3.落实商务部《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务部负责推动参与商务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商务领域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认可、采用,组织开展商务领域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目前,依托企业对外投资、贸易合作及援助项目,中国标准已经在越南、俄罗斯、白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国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发展中国家初步取得标准主导权。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结合职能职责,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电力相关部门的沟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宣传推广中国标准形成使用中国标准的共识。

(二)畅通商务领域对外工作渠道,搭建对外沟通平台,助力中国商品标准“走出去”。紧随国家经济政策,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发挥中国标准在重点合作项目中的应用示范作用,依托对外援建、投资及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云南同周边国家在电力、交通、通信等方面标准共享与合作。

(三)加强对外协调力度,争取理解认同,打通制度、规则等层面的合作壁垒,优化各类要素配置,开展建材、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等产业和跨境旅游、跨境贸易、绿色金融、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推进多双边制度深度协调融合,创造更多合作机遇。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能力。统筹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积极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贸易合作等方式,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商务领域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认可、采用。

(五)及时提供涉外风险防控资讯。加强周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和风险预警,在云南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进一步完善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站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发挥驻外代表处作用做好信息沟通,讲好云南故事,服务安全保障。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