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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A  

  

监函2024100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

二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民建云南省委:

非常感谢民建云南省委一直以来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布局助推云南企业走出去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全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上了新台阶。2023年,我省专利授权量达32718件,专利有效量达16.87万件,十三五末分别增长13.04%80.67%,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98件,十三五末增长67.8%,提前完成《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有力提升了我省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为适应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支撑,更好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起,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专项工作组持续推进《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2022年以来,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地理标志立法调研、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工作,为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

推动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升格为分管副省长担任,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统筹安排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全省16个州(市)全部建成(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格局。先后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8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深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管理能力不断强化。

(三)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评估机制

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委宣传部每年合作编制《云南省知识产权统计年报》,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的全面归集与展示。持续开展全省及各州(市)知识产权数据的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在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公布,为全省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推进提供数据支撑。为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情况,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联合开展了云南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及版权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家和先进省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核算出2021年云南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2500.11亿元,占GDP比重为9.21%2022年,云南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2765.65亿元,同比增长10.62%,占GDP比重为9.55%,较2021年提升0.34个百分点;2021年云南省版权产业增加值为988.24亿元,占GDP比重为3.64%2022年,云南省版权产业增加值为799.21亿元,占GDP比重为2.76%

(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换能力

云南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确定为专利转化奖补省份获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昆明市建成知识产权运营重点城市。2023年,激励科技工作者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热情,评定50项云南省专利奖;推荐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4、优势企业113家;评定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5个、示范园区5个,示范企业130家;制定《云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选取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60家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家作为首批试点企业;专利商标质押融资139项、15.22亿元,分别为2022年的2.6倍、2.2倍;

(五)多渠道严格开展知识产权保护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持续开展“剑网”等多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行动,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建设。2023年,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503起,同比增长39.37%,挽回经济损失71.9亿元;法院系统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103件,审结5802件;市场监管系统查处商标案件982件,专利侵权案件立案636,同比增长10.71%274.12%;在版权监管执法领域办结案件23件,罚款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13元,没收侵权复制品11件。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法院签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

(六)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

建成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 (含工作站)260,知识产权仲裁机构7个,实现129个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全覆盖。推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昆明设立办事机构,昆明仲裁委员会与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维权援助协调机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监管,全力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一)组建知识产权人才库

出台《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全省知识产权3类人才认定,评审认定领军人才28人,高层次人才62人,实务人才191人,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建设云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云南省技术调查官名录库、昆明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分别遴选吸纳94名、34名、225名专家入库,为办理案件、开展知识产权研究等相关事项提供智力支撑。

(二)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

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完整、技术先进、用户体验良好、互动能力强的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各类知识产权线上业务办理为目标,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现已完成一期建设内容,将我省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化清理及数据落地,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云南省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分析系统。

(三)健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

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18个、备案省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47个、建成版权服务工作站52个,实现(市)服务网点“全覆盖”;成功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4个;推动建成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机构)2个;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个;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4个。支持和鼓励各类信息网点和相关服务机构面向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申请、信息查询、检索分析、维权援助、咨询等多元化服务。

三、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

(一)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成功申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印发《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建设方案》,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有序推进昆明分中心作用发挥。设立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海外维权专栏,链接智南针网、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省市场监管局与昆明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合作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发布“《TRIPS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南亚东南亚部分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等海外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加强云南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海外推介,保山小粒咖啡、普洱茶等11个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中欧互认互保协定名单,云南白药等50个地理标志及重点商标进入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第一批重点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名录。

(二)加强知识产权涉外沟通

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通知》和《云南省外贸三年行动(20232025年)》,支持通过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高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联合省外办邀请马来西亚、老挝、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等五国驻领事官员实地参访云南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加强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进行座谈交流。做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和风险预警发布工作,不断完善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站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培训,加强企业对外投资备案事前引导,提升企业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2023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和知识产权部门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指导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知识产权业务的传帮带,同时编印知识产权“手把手”系列手册供基层学习;二是加强机构机制建设。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成立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云南昆明)实践基地,与云南财经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建立了专家战略合作联盟,开展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互联网运用等多元化教育培训,实现月均培训500人次以上;三是深入实施各类培训。积极开展线下培训,在云南省内开展实务技术转移经理人、贯标、商标授权等培训,培训1000人次以上;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服务中心、服务机构面向企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四是提升涉外培训能力。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昆明),录制了东南亚8个国家的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组建20人以上专业师资队伍,形成了由高校、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线上线下培养模式。

五、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宣传教育活动,持续通过“天天3·15”等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结合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党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窗口前移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举办大量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展现云南省知识产权工作亮点;举办“版权花开彩云南”宣传活动;编制并发布《云南省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和《云南省知识产权统计年报》;每年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六、存在问题

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推动产业发展和打入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求和《提案》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结合贵单位《提案》内容,通过开展调研及自检自查,我们发现我省在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布局助推云南企业走出去工作方面工作尚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知识产权各类人才不足

    云南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匮乏;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进度滞后,只有昆明理工大学设有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点,大理大学设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其他学校均无知识产权学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型人才匮乏;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还显不足,海外维权的指导水平有待提升,与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科技创新能力还需提升

我省经济当前处于从资源型产业为主向科技型产业为主的转型期,发明专利申请以中医药、化工、农业等领域居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偏低,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不高,专利授权率较高的通讯、电子科技等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数量偏少,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相对较低,对提升云南企业走出去国际竞争力尚存在短板。

(三)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和重视,没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缺乏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意识,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有限,容易出现知识产权被境外企业抢注、合法权益受侵犯或陷入海外知识产权被控侵权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本次《提案》办理,我们系统梳理了当前工作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布局助推云南企业走出去的工作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贵单位《提案》建议,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助推云南企业走出去,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按计划继续推进《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力争于2025年完成《条例》修订;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效能,积极向广东等地区学习先进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做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工作内容落实,合力助推云南企业走向南亚东南亚;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指导中小企业进行品牌创建培育及品牌保护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积极争取建立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提升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建设,建立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主动服务,深入园区、企业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及纠纷应对指导,为云南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咨询和援助服务;发挥自贸区等先行先试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加快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落实技术进出口便利化举措。

(三)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依托南博会平台,积极筹备举办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地理标志交流活动,邀请驻昆领事馆和国内外地理标志从业人员参加活动,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创新合作;做好“南博会”“进博会”等国际性会展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打击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倡导各部门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知识产权方面交流合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智能化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的传播利用,指导各类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面向企业开展专业领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助推企业走出去。

(四)优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分类分层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性、普及性、综合性培训,进一步完善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和体系建设,以知识产权海外保护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培养;开展专利创新及转化人才引育”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高质量的专利人才团队,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走出去做好保障。

(五)做好知识产权宣传

多平台、多角度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广泛报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鼓励知识产权专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行知识产权普及宣传。特别注重对外向型企业宣传在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要注重知识产权先行,尽可能破除和避免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障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大知识产权普法产品的创作和投放力度,创作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普法产品,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