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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云南省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云南省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开展2022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和《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认真对2022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预算通知》(财行〔2021335号),中央提前下达云南省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670万元。此后,在总局的关心支持下,《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关于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216号)最终确定2022年下达云南省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7650万元云南省在综合统筹考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对2022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按照占资金总额50%的比例,确定为3780万元。同时,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开展2022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市监科财(司)〔2022156号)要求,云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申报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情况收到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998)要求在统筹考虑年度全省食品监管重点和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需要,认真分析、充分调研、反复研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共安排6个项目同时,联合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制定下发了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项目资金分配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1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3075.12

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建设项目

316.53

3

食品安全协调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补助项目

300.00

4

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项目

58.57

5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项目

19.78

6

《云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定额规范》制定项目

10.00

合计

3780.00

其中,下达云南省市场监管局3335.24万元、昆明市17.57元、昭通市9.03万元、曲靖市9.38万元、玉溪市10.01万元、保山市6.02万元、楚雄州160.55万元、红河州10.41万元、文山州8.06万元、普洱市159.54万元、西双版纳州8.28万元、大理州13.02万元、德宏州6.78万元、丽江市7.44万元、怒江州3.12万元、迪庆州2.85万元、临沧市7.88万元、腾冲市1.68万元、镇雄县1.25万元、宣威市1.71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云南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22年补助资金使用方向,申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具体如下:

12022年度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任务

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80分。

22022年绩效指标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云南省上报了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区域绩效目标》,对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产出、效益核定了绩效目标,涵盖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满意度等指标。

云南省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将资金全部下达至省本级项目实施单位,并转移支付到指定的(市)财政局,资金下拨文件为《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1359、《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2201,同时将绩效目标一并分解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①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关于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216号),财政部最终下达云南省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为7560万元。经分配,2022年共收到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37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药品监管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1359《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2201)要求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于5全部到位,省对转移支付资金444.76万元经过各州(市)财政、市场监管局再次分配,于6月份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州(市)

预算金额(万元)

到位资金(万元)

到位率

省市场监管局

3335.24

3335.24

100%

昆明

17.57

17.57

100%

曲靖

9.38

9.38

100%

昭通

9.03

9.03

100%

玉溪

10.01

10.01

100%

保山

6.2

6.2

100%

丽江

7.44

7.44

100%

普洱

159.54

159.54

100%

临沧

7.88

7.88

100%

楚雄

160.55

160.55

100%

大理

13.02

13.02

100%

红河

10.41

10.41

100%

文山

8.06

8.06

100%

西双版纳

8.28

8.28

100%

德宏

6.78

6.78

100%

怒江

3.12

3.12

100%

迪庆

2.85

2.85

100%

腾冲

1.68

1.68

100%

镇雄

1.25

1.25

100%

宣威

1.71

1.71

100%

合计

3780.00

3780.00

100%

2)省级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云南省省级食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计划到位资金14692.0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692.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3493.59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86.41万元,预算执行率92.42%。其中:省本级执行3297.05万元,执行率为98.85%省对下执行196.54万元,执行率为44.19%

2022云南省在使用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时,结合省内各州(市)财力紧张的实际情况,由省市场监管局对资金进行统筹规划,通过加强对资金的预算管理增强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云南省财政厅对省级食品监管资金绩效自评时间与中央资金不一致,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初步统计,预算执行金额约为1395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药监局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行〔202018号),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原则及方式,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收支和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实现了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信息化建设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补助资金安排科学合理,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云南省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一是圆满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食品抽检任务等各项工作部署。抽检任务完成时间和频次符合总局实施抽检任务;及时上报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截至202212月底,全省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9337批次,其中:国抽监督抽检任务7089批次;国抽风险监测任务1368批次;国抽评价性抽检任务880批次,覆盖辖区32大类食品在总局抽检工作推进会的通报中,我省国抽问题发现率位列全国第二,省级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排名全国第一,为保障全省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核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加大督导力度,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均达到100%2022年共生成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任务3286件,已完成处置3286件,处置率100%,处置完成率100%

2022年,全省12315共接到食品安全投诉18359件、举报8070件,投诉按时办结率为99.32%、举报按时办结率为99.80%。投诉较20219863件增长86.14%;举报较20215915件增长36.43%,食品安全投诉量增长明显。

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云南省进一步压实各级监管责任,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推动在大型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成对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排查摸底和分级分类,为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确立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奠定基础。督促企业按照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乳制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均达到100%

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态势平稳,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数达1070户,全年未接报规模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受疫情影响,食品工业经济增速放缓,全省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2%;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食品工业投资增速较快,全省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1.7%;食品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7.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77.8%2022年,全省出台扶持滇菜、咖啡、核桃、米线、预制菜等食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产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截至2022年底,累计有效获证绿色食品2547个(新增438个)、有机产品4580个(新增957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87个(新增33个),全省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达到创建标准,圆满完成南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稳步上升。

2022年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楚雄州、普洱市经自查自评,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已向社会进行公示。

全省综合满意度平均得分为84.23分,全省“四率”感知率为88.68分,满意率为87.30分,知晓率为86.49分,关注率为76.94分。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的综合满意度上升了2.40分,感知率、满意率、知晓率、关注率分别上升了2.724.312.590.71分,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稳步上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家次数

年度指标值:38家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38家次

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特殊食品及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体系工作,2022采取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市场监管局和企业所在地州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检查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提供辅助技术服务第三方机构派出相关领域的专家技术人员联合开展检查的形式,对2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16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体系检查,任务完成率为100%

指标2: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

年度指标值:7089批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7089批次

指标3:完成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批次

年度指标值:1368批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1368批次

指标4: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批次

年度指标值:880批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880批次

2022云南省实际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89批次完成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1368批次、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880批次,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分析报告。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5:省级食品安全补助资金保障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批次

年度指标值:70815批次

实际完成指标2022年云南省用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96169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35.80%2022年云南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统筹实施国家计划和全省计划,针对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的要求,科学计划我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检任务数,进一步扩大抽检覆盖面,问题发现率不断提升。

指标6:省级食品安全补助资金保障食品相关产品抽检监测批次

年度指标值:500批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1729批次

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云南省2022年开展食品用洗涤用品、食品接触用品、塑包纸包等与食品相关产品抽检监测,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

指标7: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30大类实际完成指标值:32大类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及《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2022年地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截至202212月底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已完成32个食品大类、74个食品亚类、308个食品细类食品安全抽检。

指标8:食品领域重大案件查办数

年度指标值:1

实际完成指标值:1

2022年,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截至2022年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共查办食品行政案件9677件;公安机关查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57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55名,收到公安部表扬贺电6份;检察机关立案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79件。

指标9完成食品领域执法抽检(快速检测)次数

年度指标值:10000批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265901批次

经统计,云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共计完成食品领域执法抽检265901批次,有效发挥快速检测现场实施、灵活便捷的特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靶向性最大化降低监管经济成本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指标10: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

年度指标值:2400人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5120人次

2022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在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资金的保障下,完成5120人次食品安全检查队伍岗前培训。采用线上培训学习、线下集中辅导培训的模式,为持续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促进基层监管能力提升,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云南省食品检查队伍岗前培训实施方案》(云食安办发〔201922号),制定了《2022年云南省食品检查队伍岗前培训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政策文件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进一步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检查人员的履职能力,打造政治过硬、忠于职守、业务精湛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指标11:全省性食品安全宣传次数

年度指标值:1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1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云南“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开展了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指标12:开展全省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次数

年度指标值:1

实际完成指标值:1

20221110日至11日,2022年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在曲靖市沾益区举行。演练模拟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两所学校学生疑似发生食物中毒场景,以规模大、复杂程度高的全面演练形式检验我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领导、市场监管局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共170余人观摩演练。

指标13: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满意度调查次数

年度指标值:1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2

2022年云南省开展了2次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利用“四率一度”(即关注率、知晓率、感知率、满意率和综合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进行抽样调查,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采用有效样本数68616份,获取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各关键要素的主观感知评价,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和真实感受,针对调查中民意反映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指标14: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年度指标值:1次,

实际完成指标值:1

202210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服务保障了昆明南博会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对会议保障酒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盛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零失误、零事故

指标15: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年度指标值:18

实际完成指标值:18

2022通过对高风险企业、重点企业及问题线索企业实施不提前通知的飞行检查,进一步查找食品生产存在问题,排查风险隐患,预防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基层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指标16申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个数

年度指标值:2

实际完成指标值:2

2022年云南楚雄州和普洱市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有关要求,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通过自查自评,均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已将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

指标17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建设完成率100%

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自筹333.47万元,共计650万元开展社会共治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推进食品社会共治,打造统一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门户,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建设性作用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2)质量指标

指标18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2022年云南省国抽不合格食品数为317批次,已全部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在“国抽系统”中,核查处置率为100%,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

指标19: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2022年,云南省12315共接到食品安全投诉18359件、举报8070件,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投诉按时办结率为99.32%、举报按时办结率为99.80%。投诉较20219863件增长86.14%;举报较20215915件增长36.43%,食品安全投诉量增长明显。

指标2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截止2022年底,云南省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在“国抽系统”中为100%,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同时,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部分地区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通报》,进一步明确了抽检结果信息的公布流程、公布内容,对涉及敏感信息的公布规程进行了再强调、再要求2022共公布抽检结果信息49期,没有引起舆情。

指标21: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100%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下达云南省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数为9337批次,截202212,已在“国抽系统”中录入全部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

3)时效指标

指标22: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

年度指标值:计划于20221231日前完成

实际完成指标值:云南省在12月已完成全部食品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指标23: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

年度指标值:符合总局要求

实际完成指标值:符合总局要求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制定了《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各州市应合理安排抽样计划,确保全年抽检周期内均衡抽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均衡安排和实施年度、季度、月度抽检监测任务。

指标24: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

年度指标值:100%

实际完成指标值:92.42%

2022年中央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2.42%,其中省本级执行率为98.85%省转移支付执行率为44.19%

指标25: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性

年度指标值:及时

实际完成指标值:及时

4)成本指标

指标26: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成本

年度指标值:450//

实际完成指标值:培训成本小于450//

2022年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最新省级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450//天实施,在培训资金预算范围内,圆满完成培训工作。

5)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27: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年度指标值:逐步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

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态势平稳,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数达1070户,全年未接报规模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受疫情影响,食品工业经济增速放缓,全省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2%;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食品工业投资增速较快,全省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1.7%;食品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7.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77.8%

6)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28: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年度指标值:0

实际完成指标值:0

2022云南省发生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

指标29: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年度指标值:逐步提高

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

根据云南省2022年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结果报告,

2021全省城乡居民的综合满意度上升了2.40分,感知率、满意率知晓率、关注率分别上升了2.724.312.590.71说明云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效果明显,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

8满意度指标

指标30:培训对象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85%

实际完成指标值:95%

2022年完成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得到了参训人员的高度肯定,课程设置紧扣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大部分参训人员对培训课程设置和授课老师的授课非常满意,培训满意度达95%

指标31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80

实际完成指标值:84.23

2022年云南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利用“四率一度”(即关注率、知晓率、感知率、满意率和综合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进行抽样调查,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采用有效样本数68616份,获取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各关键要素的主观感知评价,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和真实感受,针对调查中民意反映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从《2022年度云南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来看,云南省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状况的总体评价良好按百分制计算,全省综合满意度平均得分为84.23分,全省“四率”感知率为88.68满意率为87.30知晓率为86.49关注率为76.94分。2021全省城乡居民的综合满意度上升了2.40分,感知率、满意率知晓率、关注率分别上升了2.724.312.590.71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稳步上升。

三、项目综合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食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我省自评得分92.4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总体上看,我省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持续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力度,持续强化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圆满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度的各项食品工作部署,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达到了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

(一)偏移绩效目标的情况

我省2022年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主题,明确职责任务,抓重点、促进度、提质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2022年各项任务,未出现绩效目标偏移的问题。

(二)下步工作措施

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呈现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但食品安全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进一步扛牢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23一是以全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底线,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财政部门的报告,积极争取财政预算资金,2022年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大专项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各专项资金的安全。

、绩效自评结果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我省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公开评价结果。将绩效自评结果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将绩效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拟对省内重点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优先保障,更加科学合理分配全省各州(市)补助资金,在满足各州(市)食品监管工作稳步开展的前提下,持续提升全省食品监管工作能力,确保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推广主要经验及做法。对年度内食品监管项目实施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及做法在全系统进行推广,提升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能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