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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弹簧床垫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弹簧床垫等7种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弹簧床垫、人造板、陶瓷砖、热轧带肋钢筋、农膜(地膜、棚膜)、配装眼镜和儿童玩具(塑胶玩具)等7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弹簧床垫

弹簧床垫一般由面料、填充物、弹簧支撑层三部分组成,弹簧支撑层是其核心部分。本次监督抽查的主要检验依据是:QB/T 1952.2-2011《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主要检验项目有:面料、铺面边面缝纫、缝边、铺垫料物理性能(毡垫)、卫生安全、弹簧要求、耐久性要求、产品标志。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曲靖玉溪7个州抽取2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品。经检验,抽查30批次样品中,26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均在流通领域),不合格发现率为13.33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标志。

(二)人造板

人造板是指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黏剂和其他添加剂,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主要品种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涉及细木工板、普通胶合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等6种产品,涵盖了我省人造板主要产品种类。主要检验依据有:GB/T 5849-2016 《细木工板》、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GB/T 18102-202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4897-2015 《刨花板》、GB/T 11718-2021  《中密度纤维板》、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和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主要检验项目有:含水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密度(基材为刨花板时要求)、甲醛释放量、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等。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曲靖和玉溪等9个州、市,共抽取3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50批次样品均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三)陶瓷砖

陶瓷砖是由粘土、长石和石英为主要原料制造的用于覆盖墙面和面的板状或块状建筑陶瓷制品。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有:GB/T 3810.13810.16 《陶瓷砖试验方法》、

GB/T 4100-2015 《陶瓷砖》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主要检验项目有:尺寸允许偏差、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无釉砖耐磨性、耐污染性、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放射性核素限量。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曲靖和大理8个州、市,共抽取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50批次样品中,44批次样品合格,6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0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厚度、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有釉砖抗釉裂性。

    (四)热轧带肋钢筋

带肋钢筋是表面带肋的钢筋,亦称螺纹钢,带肋钢筋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通常带有2道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横肋的外形为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3种。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有:GB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主要检验项目有:尺寸(内径、横肋高、纵肋高、肋间距)、重量偏差、化学成分(CSiMnPS)、力学性能(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工艺性能(弯曲性能、反向弯曲性能)、金相组织。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曲靖和昭通等14个州、市,共抽取4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100批次样品均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五)农膜(地膜、棚膜)

本次农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涉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和农用聚乙烯吹塑棚膜2种产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又称农用地膜,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地膜主要用于覆盖农田,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起到提高地温、保质土壤湿度、促进种子发芽和幼苗快速增长的作用。农用聚乙烯吹塑棚膜,又称棚膜,主要成分是聚乙烯。棚膜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中塑料大、中、小棚和温室的透光覆盖。主要检验依据有:GB 11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和GB/T 4455-2019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主要检验项目有:拉伸强度(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透光率、度等。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曲靖和玉溪13个州、市,共抽取5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2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120批次样品中,11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17%。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厚度极限偏差、拉伸负荷(横向)、平均厚度偏差(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厚度平均偏差(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六)配装眼镜

定配眼镜为根据验光处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框架眼镜。本次抽查产品包括定配眼镜和老视成镜。主要检验依据有:GB 13511.1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和GB/T 13511.3 《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主要检验项目有: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装配质量等。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红河文山11个州、市,共抽取6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3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130批次样品中,129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77%。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七)儿童玩具(塑胶玩具)

儿童玩具,是指设计或预定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为塑胶玩具,主要检验依据有: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及第1号修改单》、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220482015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主要检验项目有:材料质量、小零件、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小球、毛球、弹珠、半球形玩具、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功能性锐利边缘、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功能性锐利尖端、突出物、金属丝和杆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铰链间隙、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其他驱动机构、发条钥匙、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增塑剂、玩具标识等。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红河和玉溪7个州、市,共抽取40家企业销售的10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100批次样品中,99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限定增塑剂。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省局按照“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要求开展工作,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交由受检单位辖区监管部门处置。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要进一步强化本通报所涉及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在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和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3年云南省弹簧床垫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不合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