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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五一”出游季消费提示

“五一”出游季消费提示

 

“五一”出游季,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自驾旅行或自由出行要准备充分

出行前提前做好旅游规划,关注节日天气,规划好旅游路线,了解路况、景区承载情况,提前预定景点、住宿。消费者在享受自驾游、自由行的同时,也应明确“自己是安全消费的第一责任人”,游玩就餐时应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按需点餐,杜绝浪费;选购商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注意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性,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商品。

线上旅游消费要“避坑”

各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及“在线旅行社”OTA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在线酒店、旅游服务、交通票务等多种产品选择和便捷的预订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了良好的消费体验。为避免线上旅游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在网络上购买旅游产品要选择正规的旅游电商平台和旅行社,注意查看旅行社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等资质信息;二是线上旅游消费要签订合同,合同是维护旅游权益的根本保障,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双方责任是否合理,拒签霸王合同;三是要提前咨询取消办法,网购在线旅游产品前,消费者应与旅游电商平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好取消办法,避免纠纷。

线下旅游消费慎签合同

线下跟团旅游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签约前要仔细阅读旅游费用、自费项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不轻信口头承诺。特别提醒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选择“低价团”或“免费团”,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陷阱”。

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要知晓

提前“囤旅游”成为新的消费趋势,但提前规划的旅游计划比较容易产生变动,继而产生退单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建议消费者下单前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咨询商家相关事宜,货比三家,谨慎下单。

争做一名成熟消费者

消费者在享受旅游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在解除合同时,也应尊重合同精神,诚实守信,和谐沟通。

最后,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遇到争议或纠纷,先与商家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