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510630073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22 14:43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28号)要求,现就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附件1),组织做好辖区内有关单位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二、根据《通知》要求,请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的,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附件3),如实填写《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情况或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佐证材料扫描版,于2025年10月11日前通过EMS邮寄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材料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材料电子版(含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
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采用线上方式提交(待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
三、各类项目此前年度已认定为示范单位的继续有效,不需提出申报(附件4)。
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实行自愿申报、创建、评估、验收等程序。
五、项目申报经所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填写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推荐表(附件5),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六、根据《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在分配名额内择优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联系人:钱老师,电话:0871-64566821,邮箱:szscqjqj999@sina.com,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604室。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
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
4.云南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名单
5.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推荐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