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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方标准清理(第二批)情况的公示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方标准清理

(第二批)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清理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的地方标准,切实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效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要求,经省市场监管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依据《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对已发布地方标准进行复审评估,经专家组严格对照审查,清理出第二批889项拟废止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3182026418日止。

联系人及电话:廖老师  087163215572

                 朱老师  087164326058

 

    附件云南省地方标准清理拟废止清单(第二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