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063001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3-18 09:33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方标准清理
(第二批)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清理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的地方标准,切实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效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要求,经省市场监管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依据《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对已发布地方标准进行复审评估,经专家组严格对照审查,清理出第二批889项拟废止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4月18日止。
联系人及电话:廖老师 0871—63215572
朱老师 0871—64326058
附件:云南省地方标准清理拟废止清单(第二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