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落实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措施,6月上旬省财政厅印发了有关文件,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
为帮助广告经营企业和单位用好降费减负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于6月27日在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联合举办云南省降费减负政策宣讲会。会上,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减半征收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如何做好减征工作作了详细讲解。
会上进行了现场答疑、交流互动,企业代表踊跃提问,财政、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对企业疑惑问题、征收范围、征收方式等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及昆明市、五华区相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以及70余家企业人员参加了本次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