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市场主体登记和公示信息、广告、专利商标、文物及拍卖经营资格监管等6大类21个抽查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本次抽查共随机抽取市场主体75757户,实施抽查检查时间为4月10日至9月30日。
一是突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低风险行业市场主体实行一般性检查日常监管,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本次抽查重点对2019年新设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抽取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抽取5%、2019年一般程序立案处罚市场主体抽取5%、未报送2019年度年报市场主体抽取3%;全省5A、4A级景区100%抽取、3A级景区随机抽取50%;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00%抽取;省级、昆明市级广告发布登记单位10%,其余州市广告发布登记单位100%;对我省上一年新增的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5%抽取;2020年5月31日前获证的许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小于10%;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机构按20%抽取等。
二是明确抽取方式。检查对象由省局在全省市场主体库中统一抽取,抽取后按照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分派到各州(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本级登记的市场主体委托下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三是明确检查方式。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方式,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是明确抽查检查结果应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