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分配全省统一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管理和使用权限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要求,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云双随机联发〔2020〕3号),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向各地各部门提供全省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管理和使用权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平台的使用管理按分级授权原则,由省、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向同级相关部门提供用户名和使用密码,分配平台使用权限。省市场监管局已向省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供了用户名和使用密码,向16个州(市)市场监管局分配了管理权限(详见附件)。请各地各部门及时登录省级平台,重置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二、16个州(市)市场监管局管理员要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分配的管理权限,向同级部门提供省级平台用户名和使用密码,并向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配管理权限;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管理员要根据州(市)分配的管理权限,向同级部门提供省级平台用户名和使用密码。
三、各地各部门获得省级平台管理和使用权限后,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部门联合抽查“执法人员库”建设,并逐步推进“检查对象名录库”建设。
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