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61684000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1-16 14:13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用农产品相关业务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4.《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
全省16个州市辖区农贸市场、农批市场 |
每个州市三个县区、每个县区三乡镇、每个乡镇三个检查点位 |
1次 |
各州市交叉检查 |
2026年1月至2月15日 |
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 |
2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食品生产企业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
食品生产企业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各20家 |
1次 |
现场检查 |
2026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
|
3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不超过200家 |
1次 |
现场检查 |
2026年1月至12月 |
联合州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4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实施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单位 |
10% |
1次 |
现场检查 |
2026年4月至10月 |
联合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5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总包单位或压力管道安装单位 |
不少于10个项目 |
1次 |
现场检查 |
2026年1月至12月 |
联合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6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 |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单位 |
每个州市不少于2个县区,每个县区不少于3家 |
1次 |
现场检查 |
2026年7月至12月 |
联合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7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施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
不超过35家 |
1次 |
现场检查 |
2026年1月至12月 |
联合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
注:上述行政检查计划是未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行政检查计划。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