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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的通知

   

     

云市监20191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  

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效能,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的通知》(市监注〔201910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1995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推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统一规范管理,做到行政许可查一个目录、去一个窗口、登一个网站、录一次数据,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办事地点分散、业务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提高服务效能,降低审批成本,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形成审批和监管的有机联系。20196月底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规范工作,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窗口办理;12月底之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一网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服务管理标准化。各州(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梳理汇总本地区内各层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参照省局公布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等,20196月底前形成标准化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材料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报省局备案。推动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范围内同一许可事项、同一名称编码、同一办理标准,实行对许可事项的精细化管理。通过门户网站、网上统一受理平台、线下办事窗口等多渠道对社会公众发布目录清单、公开办事指南,加强线上智能引导和线下人工咨询,做到网上可查,窗口可见。  

(二)集中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实现“一门、一窗、一网”办理。推进窗口规范建设,各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由一个处(科、股)集中到窗口统一办理。地方政府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进入政府政务中心办理的要全部进入;经地方政府同意在市场监管部门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要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各类许可事项申请,实现一门、一窗服务。各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将既有网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实现本地区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网服务,并按地方政府要求接入当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下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与在线平台协同运行,线上线下统一标准,深度融合。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丰富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渠道。  

(三)深化证照改革,推进许可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按照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的要求,理顺”“功能,做好”“衔接。统一登记市场主体,规范营业执照管理,发挥营业执照市场主体身份证的基础性作用。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推进市场监管各项许可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功能,推动许可事项的预约、申请、受理、决定、送达等全程电子化审批办理。  

(四)整合信息资源,推动许可审批数据的归集和重复利用。依托总局一体化数据平台和国家企业法人信息资源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将各行政许可的证照信息归集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推进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管理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标准,使用身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自然人和市场主体身份认证,做到一经注册验证,全国联网应用。提高各类许可数据及电子证照重复利用率,申请人向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过的材料和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实现一次采集、全国使用。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加快推进各行政许可证照电子化进程,逐步实现各类证照移动化应用。  

(五)推动行政许可和后续监管有效衔接,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打通准入与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全过程、全链条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工作横向协同,提高监管合力,发挥许可准入数据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工作,按照省局规划统筹、各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级建设管理的原则,加强资源整合,周密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依法推进。处理好依法与便民关系,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各项行政许可职责,对与便民化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政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不断完善法制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优化窗口队伍力量,强化窗口作风建设,组织跨条线业务培训,打造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窗口人员队伍。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要通报表扬奖励。对切合实际、效果明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加强总结推广,充分宣传,推动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便民化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20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153/52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