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811530008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11-26 10:54 公文范围:公开
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通知》
2018年11月20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通知》(云市监办字【2018】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是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即可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可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目前,总局还没有对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全程电子化作明确的统一要求。
为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移动互联网+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新模式,2018年初,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提出了简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部署,确定昆明市率先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省局提出以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为重点突破口,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最终实现我省个体工商户“一部手机办照”、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工作目标。4月,省局开发了“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指导昆明市局出台了实施方案、操作手册、知识问答、卡通宣传片等,为昆明市试点启动工作作了充分准备。
7月底,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空港分局举行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试点启动仪式,发出了首张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同步签发了电子营业执照,9月上旬,昆明市全面推开改革工作。通过昆明市3个多月的改革试点经验,省局决定2018年12月20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
二、《通知》主要内容
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延伸,主要有以下内容和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通过改革真正做到“让技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终实现个体工商户一部手机办照、最多跑一次,营造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是要完善制度措施。《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参照昆明市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出台配套方案,统一业务流程、规范工作标准、优化办事程序、编制办事指南,做好窗口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有效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是要加强培训宣传。《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窗口登记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努力做到服务标准化、效率最优化。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我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让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措施。
三、《通知》落实措施
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关键点是要出实招、见实效,让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注册时有获得感、切实享受改革红利。《通知》要求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省局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落到实处。省局要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建立省、州市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跟踪问效机制。各地要按照省局要求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通知》要求各地在改革工作中要尊重申请人意愿,允许其自主选择窗口登记或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