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811530002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10-26 10:45 公文范围:公开
解读《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条款
《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规范建设、健康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将在加强我省广告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省级广告产业园的认定和管理,更好地发挥省级广告产业园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助推我省经济结构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暂行办法》从总则、认定条件、申报和认定程序、管理措施、附则五个方面,就“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规范。
(一)总则。明确了《暂行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定义、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建设和发展原则、管辖权限划分等总体性要求和规范。
(二)认定条件。明确了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的标准和具体条件。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明确了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的原则、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
(四)管理措施。明确了省级广告产业园的工作义务、法定职责、政策扶持等内容,明确了各级工商部门对省级广告产业园的管理权限,制定了实施动态考核制度和考核相关内容,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等情形。
(五)附则。明确了对暂不符合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条件的园区的规范和管理,并明确了《暂行办法》的适用规则和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