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217290008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6-24 16:38 公文范围:公开
解读《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稳一保”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我省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云政发〔2022〕52号)。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是提高经济韧性的战略资源,是保障就业韧性的大容器。截止今年5月,我省实有市场主体435.11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达337.75万户,同比增长15.17%,占全省市场主体的77.6%,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户带动就业2.68人,从业人数为905.17万人。个体工商户作为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在发展经济、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微观基础。
当前,受经济大背景和疫情不确定性影响,我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成本压力增加、资金链紧张、金融支持不够等诸多困难挑战,生存质量亟需提高。同时,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特的发展特点和利益诉求,立足于个体工商户当前的困难问题和发展需求,需要从整体谋划、精准施策,进一步提振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稳定生产经营。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强决心,突出把握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主要做好“7+9”重点工作:
“7”指的是深入开展7个方面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全力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由省税务局牵头,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大数据筛选推送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
二是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牵头,深入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深入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大力开展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万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
“9”指的是按照政策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要求制定细化的九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州、市、县、区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
二是加力减税降费。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组织实施保障
四、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