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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市场监管文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市监办发〔20242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

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将《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4820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20244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发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开通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受理端口,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次认证、一网通办”。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联动办结”原则,优化整合线下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线下窗口办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便捷程度。

202412月底前,通过云南政务服务平台、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实施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职责分工

(一)省级层面

1.省市场监管局:总体牵头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优化完善企业迁移登记流程,企业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取消迁出登记环节;优化整合企业迁出调档流程,企业档案由迁出地登记机关直接寄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会同省直各责任部门规范企业迁移登记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负责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的开发建设,整合集成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系统功能,实现“一件事”一网通办;优化整合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2.省税务局:负责办理企业税务迁出申请事项,配合规范企业迁移登记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配合完成电子税务局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与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测试、运用;配合优化整合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配合规范企业迁移登记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配合完成各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测试、运用;配合优化整合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指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配合规范企业迁移登记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配合完成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与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的对接和相关功能开发、测试、运用;配合优化整合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二)州(市)、县级层面

1.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线上受理、后台自动流转、有关部门并联办理,实现全程网办。

2.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推动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办结”,积极推行导办帮办、告知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

3.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进度督促,推动企业省内迁移登记“一件事”落地见效。

、技术保障

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开发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

(一)开发建设。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线上受理端口,开发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优化功能等方式,整合联通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一次提交、后台分办、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功能。积极探索移动端应用,为申请人提供多种便捷办理渠道。

(二)数据共享。加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与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等的业务对接,建立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常态化业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

实施步骤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线上由各级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实施,线下由各级政务服务综窗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20248月,召开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协调推进会,全面梳理优化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事项的填报信息和共享信息,从企业视角出发,优化重构业务流程,规范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联动办结”。以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公布《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

2024910月,由省市场监管局开发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平台,与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开展试点对接,优化完善一次提交、后台分办、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功能。

202411月,开展正式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运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及线上流程,为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夯实基础。推动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窗。组织对各级各部门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02412月,全省上线启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平台,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新增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线上受理端口,将各项申请材料电子化,进一步优化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全流程“一网通办”。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责任,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强化信息技术力量支撑,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深化部门协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主动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业务流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部门间高效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新一批重点事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知晓度。要持续开展系统功能、审批流程、服务内容优化升级工作,推动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探索创新做法,为改革提供可复制推广经验。

 

附件:1.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2.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书

3.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4.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