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昭永处罚〔2024〕181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永善县江峡调味品经营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625600013282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谢静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23日 |
· 违法行为类型: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行为 | |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市监规〔2022〕1号)的要求,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手续前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30.00元; 罚款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