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德瑞处罚〔2024〕58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瑞丽勐典加油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3102100017713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卢云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9月12日 |
·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 | |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驰顺莱”汽油机油和“安达莱”柴油机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的3桶(规格SF15W-40、3.5L/桶)“驰顺莱”汽油机油和1桶(规格API CD20W/50、3.5L/桶)“安达莱”柴油机油; 2、处违法销售货值金额600元1.6倍的罚款96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