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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昆官处罚〔2024〕345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昆明川龙塑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11110024046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刘家宏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9月26日
·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罚款33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元,合计346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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