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玉红处罚〔2024〕275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康宇大药房五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402300077904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钟凯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 违法行为类型: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为 | |
·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国药准字H23021114、有效期至2024.01、规格10片/盒)20盒、“葡萄糖注射液”(国药准字H53020986、规格20ml/支×5支/盒、有效期至2024.06)6盒; 2、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药店负责人钟凯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4、没收违法所得6元; 5、对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6、对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7、对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罚款96万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980006元(大写:玖拾捌万零陆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