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大大处罚〔2024〕525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大理市懿兴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2901600693376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段懿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 违法行为类型: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等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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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42元;
2、罚款1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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