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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红弥处罚〔2024〕208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弥勒市星启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252600004147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娅洁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未经审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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