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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1502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昆明丰瑞谷食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11300005002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熊平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7日
·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300元); 2.对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伍佰元整(31,500元); 以上二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叁万壹仟捌佰元(31,8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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