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昆官处罚〔2025〕115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昆明品滋食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111000415266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邹刘洋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19日 |
·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
|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承办人建议作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90元;
2.罚款5000元。
以上罚款6290元(大写:陆仟贰佰玖拾元整)上缴国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