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昆处罚〔2025〕275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云南团结晶廷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422020037041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王云龙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12日 |
·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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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内容:一、当事人明知“易泽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进行从轻处罚:罚款50000元。
二、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设施设备、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予没收,并进行减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84.5元;罚款12458元(货值金额12458元的1倍)。
综上,建议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384.5元;
二、罚款:62458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6284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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