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丽处罚〔2025〕7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700100000079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胡有国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13日 |
· 违法行为类型: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 |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69.00元)、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合计¥5136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