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昭鲁处罚〔2025〕134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鲁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名称:鲁甸环宇医药有限公司铁厂分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621300006926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付员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1日 |
· 违法行为类型: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行为 | |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非法购进的药品“参岐肠泰合剂”2盒;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