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文麻处罚〔2025〕74号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麻栗坡县彭氏牙科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262400001540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彭斯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14日
· 违法行为类型: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事项包括:(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销售日期;(三)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四)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五)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第五十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5年。”以及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

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下载最新版flash : Adobe Reader.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