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嵩市监罚〔2026〕181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名称:昆明泰和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学城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30127300030290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杨盛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月7日 |
| ·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 |
| ·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