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保施处罚〔2026〕2号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名称:施甸县人民医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3日 | |
| · 违法行为类型: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 | |
| ·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6,084.33元。 2.罚款2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6,084.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