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AC202010】【主题词:企业下放】【发文号:云南市场监管【2020】09号】
日期:2021年01月29日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要求,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批将已登记企业下放至企业属地登记机关,现将下放第三批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下放范围
本次下放的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等类型企业(下放企业名单附后)。
二、下放时间
2021年2月1日。
三、相关事宜
根据各企业登记注册的住所,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迁移至企业住所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法定登记管辖权限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迁移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于各登记机关档案保管条件所限,电子档案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移交至各企业属地登记机关,纸质档案按各新登记机关的要求分别办理移交手续。自2月1日起,企业直接到短信通知的属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