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同意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市监企注函[2018]106号)要求,我省昆明、保山、普洱、德宏四州市于2018年7月起施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昆明、普洱于7月3日起实施,保山、德宏于7月22日起实施),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助预查、自主申报试点州市企业名称,无需预先核准,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等需要办理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请到企业登记机关窗口办理。其余州市企业名称申报模式与原来保持一致。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