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61063005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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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18:41 | 公文范围: | 公开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提升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带动地方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支持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开展产品质量检测、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构建地理标志运营服务平台,打造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地理标志宣传推广销售、业务培训,地理标志产品编码溯源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符合《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具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或围绕地理标志开展技术运用和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信誉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
(二)开展地理标志技术运用和综合服务,应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具有较为丰富的地理标志工作经验和较为广泛的服务对象。
(三)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溯源研究运用,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资质和基础条件。
(四)地理标志、商标权属关系清晰,无权属争议纠纷。无相关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规范运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质量检测、专用标志项目:
1.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公告复印件;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及备案证明复印件;
2.经营主体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销售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构建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渠道项目:搭建销售渠道推动线上线下销售等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销售台账、财务报表、渠道证明(入驻协议)、物流单据等相关材料;
(六)地理标志品牌打造、宣传推广、业务培训等综合服务项目:开展综合服务等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主体名单、品牌打造情况、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业务培训等相关材料;
(七)地理标志产品编码溯源建设项目:相应工作资质和基础条件等相关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经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合格后,填写《2026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推荐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纸件1式3份)。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单位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专家评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单位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网上公示。通过专家评审的单位,按程序进行公示。
(五)项目确定。省市场监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姜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7151910、13708431945
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邮编:650028
附件:1.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
2.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3.2026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推荐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