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市场主体的数量及其活跃度直接体现当期经济运行状况。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进中国(云南)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对企业检查事项,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全力保市场主体。全省市场主体保持平稳增长,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
2020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66.05万户,同比增长4.68%,日均新登记1800余户。截至2020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364.65万户,同比增长12.14%。“十三五”时期,全省市场主体保持稳步增长,市场主体总数从233.69万户增长到364.65万户,累计增长56%,年平均增长9.31%。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把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总结中国(云南)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经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自贸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形成全省清单在全省复制推广,对纳入清单管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推动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四类方式全覆盖”。在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基础上,推进“跨省通办”,提高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跨层级、跨领域应用,不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