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在即 云南市场监管网络消费维权在行动
“双11”在即,为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是督促平台经营者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制度。对网络平台开展行政指导,要求经营者对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整改,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平台经营者建立落实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开展线上“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全面履行平台经营者责任。
二是强化行政约谈和诉转案。对消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其整改和规范。对投诉中涉及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退货要求、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对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定责任。
三是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双“11”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快速受理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电话区号加12315进行电话投诉,也可以登陆www.12315.cn、下载“全国12315平台”进行线上投诉。根据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仅能对涉及当地登记注册的网络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投诉进行处理,因此,当消费者与属地不在云南的网络平台和商户产生消费纠纷时,建议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投诉,届时,系统将会转办到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