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云南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到2025年有效注册商标超60万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今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11月28日的《天天3.15》节目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的嘉宾为我们介绍了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
节目嘉宾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处长 杨杰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副处长 牟爱菁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 丁海鹰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杜金凤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今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到2025年的中期目标和到2035年的远期目标。中期目标有“五个重要指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9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万件,注册和登记的地理标志超过510件。远期目标主要体现在“五个高”:构建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截至目前,全省发明专利有效量达2.12万件,较“十二五”末增长178.46%;全省有效商标量达60.87万件,较“十二五”末增长343.38%;通过行政认定途径,获驰名商标认定129件;全省累计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336件,较“十二五”末增长156.49%;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5件,“文山三七”等11个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互认名录,受欧盟保护。
我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国家级试点示范推荐工作和省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作。昆明市、玉溪市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城市,昆明市官渡区、曲靖市麒麟区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安宁市、文山州文山市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楚雄高新区、临沧工业园区确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我省106家企业上榜国家优势示范企业,另有54家企业通过复审。我省国家优势示范企业新增总数与北京、江苏等省份并列第一。
为真正实现“知产”变“资产”,“专利”成“红利”,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国银行省分行开展商标质押助力餐饮文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为相关企业提供2亿元贷款额度。前三季度,全省专利质押融资5.22亿元,商标质押融资0.84亿元;专利出让1606次,专利受让1779次;专利许可47次,专利被许可63次。各项指标已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我省通过对标先进、优质服务、因需施策、筑巢引凤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数量。截至11月,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新增22家,总数达到70家,在全国排位上升3位,位列西部省份第4位。其中新成立机构7家,增长22.6%;引进省外机构入滇设立分支机构15家,增长88.2%。
下一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根本宗旨,围绕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一体化推进要求,主动融入和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但也出现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扰乱了国家专利工作秩序。为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从源头上促进专利质量提升,自2007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进一步打击和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实施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
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处置措施:
一是对认定为有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师,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采取自律措施;对于屡犯等情节严重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是由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专利代理条例》规定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不予减缴专利费用,要求进行补缴的基础上,自认定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之日起五年内对其所有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对于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如其行为依据刑法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